- 应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产品相关证书。
- 严禁假冒伪劣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参展,违者没收展品并追究责任。
- 各参展单位不能私自扩大展位,参展产品不得占用通道、安全门、消防设备等。
- 参展企业不得自行拆除展板、展架,墙面不允许打孔、粘贴不干胶,损坏展板、展架、洽谈桌、椅等展具要按价赔偿。
- 标准展位、配件展位、只准横向连定,不准纵向连定。
- 特装展位设计、朝通道面不能设立封闭式屏障,以免影响周边展位,特装企业在8月15日前提供特装方案(包括:平面图、特装效果图、展位用电负荷),应按大会规定时限报送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实施。需改动标准展位者,须提前通知组委会,不可自行改动,过期改动收取相应的费用。
- 广告宣传活动限在本展位。自配使用声、光、电和特殊动力电源,报经会务组审检安全措施,严禁擅自操作。(室内展位电视、音箱设施不得超过60分贝,否则组委会有权强行制止。)
- 参展企业在会期如有特殊用水、用电、地毯铺设、展架搭建等方面特殊需求,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经组委会核实做好统计。
- 大会公共场所的广告宣传,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规划,有意发布广告宣传者请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 特装限高:室外4.5米。
- 室外特装展位需自带防风、防雨设施。
- 特装展位如需提供桌椅,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会特装展位不论面积大小均提供一桌两椅。
- 展位款项需一次性付清全款,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各代表处,以便查收。
- 请使用组委会指定银行帐号 ﹑卡号打款。其它无效,不建议给各代表处业务员交现金。
- 各展位明码标价,一般没有折扣。但有2种情况予以优惠(详见邀请函及优惠规定)。
- 订展位的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展的,不予退还展位费,企业也无权转让该展位;对于未在指定日期打款的,组委会有权将其申请展位出让,请各参展企业注意。
- 参展商必须保证自己的展品、包装和其他宣传材料等,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包括知识产权(商标、版权、设计、名字、专利权)等,参展期间如被投诉,此间由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投诉的参展商负责承担。
- 参展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展会安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已缴费用,同时,违反者要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
- 布展及展览期间,不得将展品带出展馆。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组委会办公室办理出馆手续,经负责人签字方可带离展馆。
- 严格遵守展馆的各项规定,不准提前开展、撤展。
- 此次合肥会招展除本刊所指定的招展单位和招展热线外,不设任何的招展分支机构。请各参展商及经销商注意,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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