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全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紧密围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中心要求,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大力加强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断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加大商标监管力度,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同时提高商标执法效能,健全商标执法体系,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了商标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有力维护中外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益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提高商标监管水平,强化商标行政执法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如上海市工商局开展了以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奥林匹克标志和世博会标志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天津市工商局将宣传与执法相结合,重点打击侵犯涉外商标、农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通过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国内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97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0.43%,其中国内案件15458件,同比增长0.18%;涉外案件3515件,同比增长1.53%;罚没金额1.62亿元,同比增长11.97%;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58起、犯罪嫌疑人76人。
从立案查处案件情况看,共立案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429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33件,增长3.87%,其中立案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2154件,同比增长2.04%;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142件,同比增长4.21%,增加的案件数以侵权假冒案件为主。
从案件类型看,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数继续增长,商标一般违法案件数继续下降,共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01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385件,下降幅度为11.33%;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5959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66件,增长幅度为3.01%。
从地区情况看,查处案件数超过一千件的省市有:浙江3199件,河南1437件,河北1336件,山东1270件,广东1265件,福建1231件,上海1104件。
二、深化认识,做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
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深化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特别是北京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工作,从强化日常监管入手,构建快速反应、积极有效的奥林匹克标志执法巡查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市、区、所三级执法平台优势,有效保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树立了奥运主办城市的良好形象。根据总局7月20日下发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要求,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将于8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深入展开。
上半年共查处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一般违法案件33件,案值30.17万元,罚款金额28.42万元,收缴和消除违法标识5123件;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违法案件109件,案值89.15万元,罚款金额106.51万元,收缴和消除违法标识12923件,收缴专门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15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12吨。
三、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积极服务“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2007年1号文件精神,根据“商标富农”工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商标意识,做好地理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工作,多次开展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涉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侵权行为,有效保护了地理标志注册人和广大农民以及农村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截至2007年5月底,注册地理标志已达251件。6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向世界宣传了我国以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体制、我国政府保护地理标志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